國家旅游局辦公室關于推薦“誠信經營旅行社”的通知
旅辦發〔2016〕28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游發展委員會、旅游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旅游局: 整治“不合理低價游”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各地骨干旅游企業積極響應,自覺抵制低價旅游產品,承諾守法誠信經營。為構建健康和諧的旅游市場環境,樹立行業標桿形象,為廣大游客提供優質旅游產品,國家旅游局決定鼓勵旅游企業主動承諾誠信經營,于近期公布一批“誠信經營旅行社”。請各地按照自愿原則鼓勵屬地旅游企業簽訂《旅行社誠信經營承諾書》(見附件),并從中推薦5-8家旅行社,于10月28日前報送國家旅游局監督管理司。 附件:旅行社誠信經營承諾書 國家旅游局辦公室
2016年10月20日
(聯系人及電話:孫楊 010-65201339 18701116177)抄送:各副省級城市、計劃單列市旅游發展委員會、旅游局 ——旅行社誠信經營承諾書——
一、誠實守信,守法經營。嚴格履行旅游企業法定義務,自覺維護游客合法權益。積極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交易原則,不以欺詐牟利,不取不義之財。二、真實宣傳,正確引導。對旅游產品和服務宣傳客觀全面真實,不作虛假、誤導宣傳。披露信息充分、翔實,引導游客理性選擇。 三、合理定價,明碼實價。在經營活動中清晰、明確、真實地標示價格。堅決抵制“不合理低價游”及誘導、欺騙、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消費等違法行為。 四、規范合同,公平交易。主動使用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公平交易、有序競爭,不以不正當經營手段破壞旅游市場秩序和損害游客合法權益。 五、化解糾紛,及時公正。認真聽取游客意見和建議,及時處理旅游投訴,主動承擔責任,公正解決消費爭議,滿足游客合理要求。 六、規范服務,塑造品牌。為游客提供優質、貼心、信得過的旅游產品和服務,樹立旅游經營者和從業者的良好口碑,塑造優良品牌。 (企業名稱)鄭重承諾:自覺遵守以上條款,歡迎廣大游客監督,如出現“不合理低價游”等問題,愿接受監管部門頂格處罰,并對利益受損游客給予加倍賠償。 承諾企業:
年 月 日
抄送:各副省級城市、計劃單列市旅游發展委員會、旅游局國家旅游局辦公室 2016年10月20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