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旅游局辦公室關于做好2017年全國優選旅游項目推薦工作的通知
旅辦發〔2017〕4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游發展委員會、旅游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旅游局:
為積極引導旅游投資,大力推動金融支持旅游業發展,國家旅游局決定開展2017年全國優選旅游項目遴選工作,并會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招商銀行、平安銀行、興業銀行、浙商銀行、中信銀行12家金融機構共同發布《2017年全國優選旅游項目名錄》。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優選項目的基本條件
(一)新開工或擬開工的、符合旅游業轉型升級要求的重點景區建設項目、休閑度假項目、鄉村旅游項目和新產品、新業態項目。
(二)項目已完成立項審批,有業主投資單位,具備開工建設條件,有融資貸款需求。項目產權明晰、業主明確。
(三)項目概念設計在全國同類產品中處于領先水平,具有一定的引領性和示范性。
(四)項目帶動效益明顯,能有效拉動投資、促進消費和增加就業。當地政府重視,是本地重點項目。
(五)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政策,項目不含高爾夫、會所、別墅等建設內容。
(六)重點支持擬采用PPP模式或政府采購模式運作的旅游項目。
二、工作程序
(一)省級旅游部門組織推薦。各省(區、市)旅游部門根據優選項目的基本條件,結合各地實際情況,支持和指導具備條件的地區策劃和包裝一批旅游項目,綜合考慮區域發展情況、項目基本情況及市場前景等因素,初步遴選30個左右旅游項目。原則上,項目沒有業主單位,未完成基本建設程序的,不予推薦。
(二)國家旅游局會同有關金融機構共同審核確定。國家旅游局將會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等12家金融機構組織專家根據項目的成熟度和市場潛力,對各省(區、市)報送的項目進行審核,優中選優,確定《2017年全國優選旅游項目目錄》。國家旅游局將對全國優選旅游項目給予重點支持。一是旅游發展基金貸款貼息資金重點向優選項目傾斜;二是通過相關投資推介等平臺向投資商重點推介;三是各金融機構將把優選旅游項目納入旅游產業支持項目儲備庫,優先給予信貸支持;四是根據項目實際需求,協調相關部門和金融機構給予相應的金融、土地等政策支持。
三、相關要求
請各省(區、市)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根據優選項目的基本條件,積極遴選并推薦30個左右優選旅游項目,按格式填報2017年全國優選旅游項目推薦表(附件1)和2017年全國優選旅游項目匯總表(附件2),于2017年3月31日前將相關材料報送國家旅游局規劃財務司。同時,將電子版(附件1和附件2)發送至國家旅游局郵箱。
國家旅游局辦公室
2017年2月23日
公司主營業務:河南旅游策劃,市場運營,旅游推介會,服務外包,資源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