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提升河南省A級旅游景區品牌質量,進一步規范4A級旅游景區創建驗收工作程序,實現創建嚴格、程序規范、確保質量的工作目標。8月1日,河南省旅游局辦公室發布了《關于開展2017年全省4A級旅游景區創建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中介紹,只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規定的景區開放條件及國家旅游局《旅游景區質量等級管理辦法》、《河南省旅游景區質量等級管理實施辦法》要求,已達到相應標準的旅游景區點均可申報。
2017年河南省4A級旅游景區創建工作將通過“自評、初評推薦、驗收、公示、公告”步驟進行。
自評階段:
列入創建國家4A級旅游景區預備名單的創建單位,在各地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的指導下,進行自查自評。
初評推薦階段:
在自評達標的基礎上,由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按照《旅游景區質量等級的劃分與評定》國家標準及評定細則進行初評。初評達標后,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以正式文件向省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推薦。
驗收階段:
河南省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組織驗收。
《通知》中要求,2017年8月10日前,請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務必將本地區2017年擬創國家4A級旅游景區的創建資料上報河南省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辦公室。河南省景評委將于8月底至9月中旬,組織省級景評員采取明查和暗訪兩種方式,對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推薦上報的擬創景區進行現場檢查驗收。
附《通知》原文:
豫旅【2017】267號
關于開展2017年全省4A級旅游景區創建工作的通知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旅游局(委):
為全面提升我省A級旅游景區品牌質量,進一步規范4A級旅游景區創建驗收工作程序,實現創建嚴格、程序規范、確保質量的工作目標,現將我省2017年創建國家4A級旅游景區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規定的景區開放條件及國家旅游局《旅游景區質量等級管理辦法》、《河南省旅游景區質量等級管理實施辦法》要求,已達到相應標準的旅游景區點均可申報。
二、工作步驟
2017年國家4A級旅游景區創建工作通過“自評、初評推薦、驗收、公示、公告”步驟進行。列入創建國家4A級旅游景區預備名單的創建單位,在各地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的指導下,進行自查自評。在自評達標的基礎上,由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按照《旅游景區質量等級的劃分與評定》國家標準及評定細則進行初評,初評達標后,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以正式文件向省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推薦。省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組織驗收。
三、工作要求
(一)各級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應嚴格把關,嚴格審核,落實監管責任,做到從嚴按時按質推薦。
(二)各創建單位在各級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的指導下,嚴格按照標準要求,扎實推進創建工作,通過創建切實提升景區服務質量及品質。
(三)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務必于2017年8月10日前,將本地區2017年擬創國家4A級旅游景區的創建資料上報河南省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辦公室,創建資料包括:省轄市、省直管縣 (市)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推薦報告,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報告書及細則一、細則二、細則三的相關佐證材料,一式三份(紙質版、電子版)。逾期未報的地市將視為自動放棄。
(四)省景評委將于8月底至9月中旬,組織省級景評員采取明查和暗訪兩種方式,對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推薦上報的擬創景區進行現場檢查驗收。
聯 系 人: 李榮勝
聯系電話:0371—65509350
2017年7月21日
(責任編輯:河南旅游新生活)